公告日期:2020-11-27
亞太經濟合作組織(APEC)是我國能參與之重要國際組織之一,在歷屆領袖或部長會議中,如何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,納入企業與私人部門之參與,業已形成APEC基本的政策,例如2002、2005、2010和2014年海洋相關部長會議「漢城宣言」、「巴里行動計畫」、「巴拉卡斯宣言」以及「廈門宣言」都有類似的呼籲。我國為呼應這項政策,歷年來自費舉辦過19次APEC圓桌會議。
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,本所劉光明教授承辦第20屆亞太經濟合作(APEC)企業/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,於108年12月2日至3日於臺北花園大酒店舉行,本次會議共計有5個會員體包括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美國及我國派員參加,包含政府部門、非政府組織(NGO)、企業代表等專家學者就「海洋污染防治(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)」及「海洋能源及科技(Ocean Energy and Technology)」兩大議題進行討論,以加強企業和私人部門共同參與,護衛海洋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。
本次會議計有16位講者於會中報告,議題涵蓋透過AIS的運用減少船舶排放對空氣污染之影響、船舶漏油造成海洋污染與防治及建立預防機制、減少船舶塑料垃圾、減少海洋垃圾及監控、海洋能源之發展、海洋可再生能源之開發與利用、風力發電等主題。會議最終綜合討論所提建議,將提供2020年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(OFWG)會議參考。
在這次圓桌會議中,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美國及我國等經濟體分享海洋廢棄物治理及減塑經驗,期盼藉由經濟體間交流合作,加速移除及治理海洋廢棄物的腳步。國際海事組織(IMO)制訂的2020年船舶使用低硫燃料油規定,而海運為臺灣進出口相當重要之運輸管道,因此,我國提早1年於今(108)年1月1日起,強制實施各國際商港的國際航線進、出港船舶,使用含硫量0.5%的低硫燃油,臺灣國際商港的空污防制,還包括船舶減速、擴大岸電設施、執行港區作業機具(械)減污等。在這次圓桌會議中,我國分享透過AIS之運用,監控船舶進港減速降低空氣污染等。最後,我國推動能源轉型發展離岸風電為是國家既定重要政策,在這次圓桌會議中,日本分享該國海洋政策中的海洋可再生能源綱領,我國也分享臺灣海洋可再生能源之利用、離岸風電之發展等,期盼藉由經濟體間交流合作,達到環境永續的願景。
與會各經濟體代表均強調,海洋資源在亞太地區是人類重要的糧食及經濟來源,氣候變遷、污染、過度捕撈魚類資源等壓力與挑戰影響海洋資源,惟有透過APEC會員共同努力,永續管理海洋資源,並運用創新科技衛星監測等數位及網路合作,減少海洋污染,共同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,維護海洋環境健康。環保署期盼在亞太地區各國的共同努力下,建立人類與海洋間和諧關係,與海洋物種共存共享永續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