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西元2009年通過生效的《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》,台灣的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》於2015通過、公佈與施行,母法確立,未來亦會逐年編列經費,有足夠的資源,期盼使我國週邊海域豐富的水下文化資產,在具體明確的法律規範下,能獲得更有效的保存、保護與管理。
但是跨領域的共同合作與全面性的檢視台灣海域,規劃整體發展發向,培育相關人是未來的重點與挑戰。例如培育相關專業人才,未來的就業保障?或是向其他單位協調借調專業人力會比較符合現實情況?我們期盼在這個新領域各方先進與人才能共同合作,動起來~所以大家先來一起了解吧~